小编从宁波海关获悉,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宁波海关推出20条措施。一起来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宁波海关结合工作实际,从助推进出口货物快捷通关、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新业态健康发展、聚焦扩大进出口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增强企业主体培育和助企纾困能力等四方面着手,推出20条便利措施,以更大力度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全力助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01.促进区域物流便利化
持续推进进口货物 “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水水联运中转“离港确认”模式试点工作,提升港口物流运转效能。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开展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同步作业,助力提升船舶舱位利用率和港口作业效率。支持宁波舟山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支持口岸管理部门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
02.全面推广高新技术货物便利通关模式
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便利通关模式,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辐射效应,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优惠。优化查验作业流程,将相关高新技术货物转至企业经营场地进行顺势监管,进一步提高供应链流转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03.优化跨境货物口岸监管模式
支持进口、出口、国际转运等多业态开展集拼作业,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集拼业务应用场景。推进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海关监管模式创新试点,扩大应用范围,更好服务中小企业的拼箱货物出口需求。优化智慧监管实战化平台功能,充分发挥智能审图、机检设备效能,实现“非侵入、通得快”。
04.保障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
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公开属地查检预约电话,实行优先查检和 “5+2”预约查检,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优先开展检验检疫工作,保障进出口冰鲜肉、水产品等鲜活易腐食品优先查检,减少企业等待时间。
05.提高特殊物品出入境检疫审批效能
完善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高风险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机制,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分类精准监管,提升检疫审批效能。建立出境新冠疫苗检疫审批“绿色通道”,推行“5+2”全天候工作制,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24小时内完成检疫审批。
06.支持特色农产品出口和优质农产品进口
积极参与智慧动植检信息化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动植物检疫制度文件规范修订工作,推动动植物检疫制度创新模式在关区复制推广。支持梅山、象山等地新设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帮扶杨梅、柑橘、水蜜桃、铁皮石斛、活鱼等特色农产品出口。
07.服务扩大中东欧商品进口
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建设,优化“中东欧商品进口通关一件事”应用场景,扩展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监测预警3大平台功能,制作中东欧商品通关服务指引,强化内外协作和双语特色,服务境内外中东欧商品进出口企业。发挥中国—中东欧国家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SPS)宁波联络咨询点作用,积极开展海关总署授权的输华准入评估工作,稳步推进关于支持宁波成为中东欧食品进口先行先试口岸各项措施,助力扩大相关商品进口。
08.优化进口粮食、能矿产品通关流程
对进口煤炭等大宗能矿产品实施“依企业申请”重量鉴定,对进口低风险矿产品和原油实施 “先放后检”,对进口铁矿、棉花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优化进口铜精矿实验室检测项目,对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深化长三角大宗商品重量鉴定一体化合作,实现重量鉴定监管互认。持续推行 “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便利措施。完善“一次登临”工作模式,提升能矿产品、粮食等进口大宗商品通关效率。助力扩大大宗商品在宁波口岸申报比率。
09.促进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务发展
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落实总署新一轮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措施。继续在综保区推广“四自一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举措。完善信息化系统,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不断简化手续、优化服务。
10.服务企业应享尽享自贸协定优惠政策
做好RCEP出口签证和进口享惠工作,引导经核准出口商自行开具原产地声明。推广原产地证书智慧审签,提升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水平。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配合,开展自贸协定优惠政策专项指导,为企业提供最优享惠方案。
11.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
落实企业信用培育计划,开展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信用培育,重点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平台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单项冠军企业等开展培育。推进海关政策宣传,扩大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影响力,鼓励更多企业向海关申请高级认证,力争到2023年底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0%。推进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实验室检测、优化加工贸易监管、优化核查作业、优先开展属地查检、优先安排口岸检查等各项优惠措施落地,提升企业获得感。
12.充分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合规自查和主动纠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指导企业申请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等事项。持续宣传推广主动披露政策的适用情形、政策红利、办理指南等,有效拓展享受红利的企业数量和覆盖面。鼓励企业通过 “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线上自查纠错申报,降低企业主动披露成本。
13.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推进集团保税模式改革,加快集团内生产要素流转及共享,释放企业集团运作红利。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业务,使保税货物在流转、仓储、加工方面更加便利。
14.扶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
落实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监管要求,完善升级退货中心仓功能。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一般商品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试点政策在关区复制推广。推动出口前置仓“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创新,指导企业做好出口前置仓场地建设、系统对接,研究赋予前置仓拼箱组货、布控查验、装箱施封等功能。优化海外仓备案流程,完善备案系统功能,协助地方政府开展主体培育,扩大海外仓业务参与面。推动跨境电商税款电子支付业务,实现电子缴税功能,提高电子支付比例。
15.支持保税维修业务开展
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来自境外或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全球维修业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的综保区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
16.优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
深化“技贸服务直通车”行动,加强宁波出口产品主要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跟踪研究,收集企业问题诉求,强化咨询答疑,依托文具产品、童车和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持续推动风险预警、风险研判、风险监测和风险处置,助力企业突破国外贸易壁垒。
17.提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整体效能
继续开展“龙腾行动2023”“蓝网行动2023”等专项行动,强化大数据风险分析,以海运渠道为主阵地,同时关注邮递、快件、跨境电商渠道侵权,做好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积板回应企业关切,服务企业创新,便利企业维权,主动对接“浙江出口名牌”“专精特新”“全国单项冠军”等企业,有效解决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痛点”“堵点”问题,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鼓励培育自主品牌。
18.增强统计分析服务地方决策和社会公众能力
对进出口情况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增强统计分析预警功能,为制定服务外贸企业政策提供决策支持。加强重点商品、重点市场进出口情况监测,做好外贸数据发布,进一步规范统计服务的内容和流程,依法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关统计服务。
19.落实“问题清零”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业务问题收集与反馈机制,持续发挥关区“基层直报点” 和“企业直报点” 作用,解决企业“突发”“急难”业务问题。对接地方口岸和商贸主管部门,深入了解企业通关疑难和政策诉求。依托长三角区域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跨关区协调配合,保障口岸通关顺畅。
20.提高惠企政策宣传和服务质量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宁波海关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关企座谈会等平台,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受惠企业覆盖面。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处理、回应能力,为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政策解读、通关协调等线上公共服务。增强12360服务热线同信访、督查工作的内部联动,加强同省、市12345热线外部联动,进一步发挥12360热线作用。
与去年宁波海关推出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18条措施相比,今年的20条措施有机融合了海关总署新近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总体方向和宁波口岸贸易便利化发展实际的本土特色,内容更加丰富,措施更加有力。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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