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安义县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
根据南昌市政府《关于南昌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实现学校体育场馆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提高学校体育场馆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强化学生课外锻炼,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开放范围
全县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全部开放。
二、开放时间
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学校的体育场馆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
1.非寄宿制学校(校区)全年开放,工作日晚上7:00后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超过3小时;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6小时,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1小时。
2.寄宿制学校(校区)工作日不开放,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一年开放天数原则上不低于100天,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6小时。
3.具体开放时段、时长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公示。学校组织临时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实施影响体育场馆开放安全的校园维修项目期间,可暂停对外开放,并及时在学校门口告示栏预先告示。
三、开放对象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学校应根据本校体育场馆的面积、设施设备的数量和开放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
四、开放内容
各开放中小学校原则上免费开放室外操场、田径场馆和体育健身设施,同时根据实际开放室内“篮球场”“排球场”。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室内体育场馆的开放对象收取必要的费用。有偿开放的室内体育馆由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对本校学生免费;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或竞争性磋商等程序,明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鼓励各校整体统筹规划各校体育场馆开放的运营方式,探索适合各校需要的运营模式。
五、进入方式
进入学校体育场馆锻炼的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学校登记备案后,在学校开放时段进入学校体育场馆健身。单位、社会团体应采用预约的方式,在公示开放时间段里,经学校同意后按时前往学校参加健身或比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安排专人检查场馆设施安全,人员出入登记管理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知晓度并接受社会监督,要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辖区群众入校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3.强化安全防范。各校要制定场馆开放的安保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开放时段校园巡查,做好场馆开放后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鼓励引导学校购买体育运动场馆及健身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公众责任保险。
4.开展督查考核。县教体局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监督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并做好年度开放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对于符合开放条件而未按时对外开放或工作不力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开放。
附件:安义县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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