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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20:23:37 来源:证券之星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资料图片)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对本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认真审查了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专业素养,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之情形。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徐继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丁伟先生、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游进明先生、黄雁宇先生、佘小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许卫红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佘小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申小平:           朱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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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