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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16:48:14 来源: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1日讯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的意见》和《聊城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日益读书需求,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推广,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文化需求。东阿县2023年文化惠民之城市书房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现面向全县征集“城市书房”选址线索,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医疗、教育等机构踊跃参与,共建共享书香东阿建设成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积极围绕“书香东阿”的城市形象建设要求,立足实际,体现特色,着力推动城市书房建设,以延伸图书馆的服务半径,推动全民阅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精神文化需求,打造城市“15分钟阅读文化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原则,征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教育及个人等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构建起覆盖全县、方便快捷、全民共享的城市书房服务网络体系,2023年建设2家。

三、建设要求

根据目标任务,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原则,推进城市书房建设。

(一)建设主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企业及个人利用国有或私有房屋,按照城市书房标准投资建设。

(二)选址要求: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符合安全和卫生环保标准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水电网保障充裕,有空调或暖气,设有公共卫生间或独立卫生间。

(三)建设标准:藏书配置5000册以上,阅览座椅、书架、监控设施、网络、自助借还机、智能门禁等自助设备,实现与县图书馆总馆通借通还,防火设计符合相关规定。

四、运营管理

建设主体按照城市书房的建设标准投资建设,建成后,由市、县两级文旅部门逐级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运营。城市书房的图书由市或县(市、区)文旅部门根据建筑面积配置。

(一)对验收合格、挂牌运营的城市书房,根据面积大小,给予5-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实现正常运营后,每年由市、县两级文旅部门对城市书房运营状况进行复核,重点围绕公共效能发挥、运营开放时间、阅读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复核合格的,给予3-5万运营补贴;

(三)达不到复核要求的,限期三个月整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摘牌。

五、服务内容

(一)城市书房应免费提供文献借阅服务,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并为读者获取各类文献提供帮助;

(二)城市书房应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三)提供一般性咨询服务;

(四)自主组织或配合市、县(市、区)图书馆开展讲座、沙龙、培训、展览等各种读书推广活动;

(五)城市书房应设立醒目的引导标识和服务公告,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媒体等宣传推广书房服务。

六、申报主体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协会、街道、社区、住宅小区、个人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向东阿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

七、申报材料

(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八、征集方式

请到东阿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地址:喜鹊广场图书馆大楼四楼407办公室。

闪电新闻记者 赵赫  聊城报道

标签: 城市书房